新個稅法落實的第三個月,很多財務和HR表示,在申報個稅的時候發(fā)現(xiàn)自己遇到的問題變得前所未有得多……其實面對新政,難免存在諸多疑問,不過有問題不可怕,找出來解決就好了,但最怕的就是很多知識點沒弄清楚,浪費了很多時間,甚至還將錯就錯了。因此,這里專門總結(jié)了大家最近經(jīng)常遇到的問題,來幫助你更好地適用新政! 員工1月份新入職,2月實際發(fā)放工資,并在3月征期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月的個稅,要扣幾個5000元?4月申報稅款所屬期為3月的個稅呢? 解答:3月申報時要扣兩個5000元,即10000元。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shù)計算,如果采集該員工人員信息時,入職日期是1月,則3月征期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月的個稅時,累計減除費用為10000元,以此類推,4月申報稅款所屬期為3月的個稅則扣15000元。 系統(tǒng)中正常工資薪金生成的稅款總是和自己計算的不一致。 解答:有可能是報表填報數(shù)據(jù)有誤,可以核實一下填寫的報表數(shù)據(jù)是否存在以下情況: ① 工資薪金減除費用5000不要填寫到“本期免稅收入”中,軟件會自動顯示在“減除費用”中; ② 檢查收入額填寫是否正確,“收入額”是包括三險一金、免稅所得、年金(個人部分)等的合計。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都超過了3000元,為什么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里,個稅稅率還是按照3%來計算? 解答:從2019年1月1日起,工資薪金作為綜合所得采用累計預扣法,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在每月預扣預繳的時候適用年度稅率表。根據(jù)該稅率表,納稅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稅若不超過36000元,均適用3%的預扣率。 個稅稅款計算必須都采用累計預扣法嗎? 解答:不一定。新個稅法之后,個稅稅款計算分為“代扣代繳”和“預扣預繳”兩種方法。當且僅當“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才存在“預扣預繳”的情形。當(個人—包括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時(除經(jīng)營所得外),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按季申報的經(jīng)營所得納稅人,4月份如何辦理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 解答:主要有以下三種申報方式: 一是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定期定額戶除外,下同)、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和合伙企業(yè)自然人合伙人(以下簡稱“投資人”)可以直接通過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WEB端辦理自行納稅申報。 二是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的辦稅人員可以通過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扣繳客戶端,幫助投資人代辦經(jīng)營所得申報。 三是投資人或者其辦稅人員可以前往被投資單位對應的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 來源:億企贏江蘇 徐州外服集團財務部 李荔 提供 聲明 | 本文僅供交流學習,版權(quán)歸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lián)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quán)益,煩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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